涉毒人員拍的電影、電視劇甚至代言的廣告均不得播出了
涉毒人員拍的電影、廣告將禁播;發現“毒駕”將立刻停駛;快遞、網絡平臺或是“群主”,發現涉毒的“蛛絲馬跡”要立刻報告。7月30日進行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禁毒條例》,條例將從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鼓勵公民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
本市鼓勵公民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鼓勵在居民公約、村規民約中規定禁毒內容,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通過設置禁毒宣傳欄、展示禁毒文藝作品等形式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和引導居民、村民自覺遠離毒品,提高抵制毒品的能力。
禁毒教育,從娃娃抓起。條例提出,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根據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認知特點,將禁毒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利用校園網、校園廣播、閱覽室、宣傳欄等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涉毒人員拍的電影、廣告禁播!
涉毒人員拍的電影、電視劇甚至代言的廣告,均不得播出了。
條例提出,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媒體等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堅持健康、向上的社會導向,不得邀請吸毒人員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廣播電視節目,不得播出前述人員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商業廣告節目。
快遞、網絡平臺、“群主” 發現“涉毒信息”立刻報告
無論是快遞、網絡平臺還是“群主”,一旦發現有涉毒的“蛛絲馬跡”,都要立刻報告。
條例要求,物流寄遞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開展禁毒培訓,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實名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發現疑似毒品及吸毒工具、易制毒化學品、毒品原植物及其種子、幼苗等國家禁止寄遞的物品的,應當立即停止接收、運輸、投遞,并向公安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用戶信息發布的管理,發現涉嫌毒品違法犯罪信息的,應當立即采取停止傳輸或者消除該信息等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公安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互聯網群組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管理責任,依法規范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發現涉嫌毒品違法犯罪信息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配合調查取證。
發現“毒駕”應責令其立刻停駛
條例還對“拒絕毒駕”提出了明確要求。
其中,公共汽電車、城市軌道交通、出租汽車、長途汽車和航空、鐵路等公共交通運輸經營企業、校車運營單位以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加強對駕駛人員、教練員的禁毒教育培訓,建立駕駛人員、教練員涉毒篩查制度;發現駕駛人員、教練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的,應當責令其停止駕駛,并向公安機關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發現駕駛人員、教練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未采取停止駕駛措施并向相關部門報告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3至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