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保留三年怎么回事,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延續通知
新個稅法實施后,年終獎個稅優惠,年終獎是否納入當年綜合收入計算納稅?
原年終獎稅收政策(即國稅發〔2005〕9號)給予三年“過渡期”,2021年12月31日前不納入當年綜合收益,按照新的稅率表計稅。這意味著納稅人年終獎的稅負將再次減輕。
具體如何告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2月27日發布通知,規定2021年12月31日前已獲得年度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要求的個人居民,不納入當年綜合收入。將年度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獲得的金額,按月折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快速抵扣,單獨計稅。
原文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工資遞延現金收入和定期獎勵政策
(1)個人居民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且符合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要求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計入當年綜合收益。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所得金額,根據本通知所附月度折算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快速扣除額,計算公式為:
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應稅金額
已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居民個人也可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收入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已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居民個人,納入當年綜合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中央企業負責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年度績效工資遞延現金收入和任期獎勵,符合通知(國稅發〔2007〕118號)要求的,參照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2022年1月1日以后的政策另行規定。
八、除上述外,其他繼續按照原文件規定執行。
看例子就知道了:
小張年終獎24000元,除以12個月就是2000元。根據稅率表,稅率為3%,應納稅額為24000 *3%=720元。
小李年終獎24萬,除以12個月就是2萬。根據稅率表,適用三級20%稅率,應納稅額為24萬* 20%-1410=46590元。
同時《通知》還規定,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居民個人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收入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已獲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居民個人,納入當年綜合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意味著年終獎的稅收優惠政策將持續三年,這意味著工薪階層可以為年終獎少繳稅,實際上可以獲得更多的年終獎。但是這個優惠政策只持續3年,從2022年開始納入綜合所得稅,會增加很多人年終獎的稅負。
公司多名財務人員表示,由于2019年新個稅法實施,2019年初發放的年終獎是否繼續享受優惠政策尚不清楚,一直在等待相關政策出臺。
這個優惠政策的延續對個人獲得的年終獎有什么影響?簡單來說,你交的稅少了,收入就多了。
以年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扣除三險一金后的計稅基數,6萬元起征點,專項附加扣除等)的個人為例。假設他的年終獎是3萬元,沒有這個稅收優惠政策,按照綜合所得稅率tab
但是,這個優惠政策只有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年度獎金,將會納入當年綜合收入,并開始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那些收入主要來自平時工資和薪金,年終獎相對較少的個人來說,他們可能會繳納更多的稅。
因此,對于年應納稅所得額3萬、年終獎15萬的個人,不采取稅收優惠,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稅,但可以少繳稅。
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而且怎么計算也給大家講明白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你必須要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