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稅臨界點 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及計算方法
2019年1月1日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后,年終獎作為個人綜合所得的一部分,當然會納入年度綜合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作為對現有年終獎優惠政策的過渡和銜接,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了《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銜接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164號文件),其中明確了2019年至2021年過渡期居民個人年終獎的計稅方法。
然而,當企業發放年終獎時,很多員工發現,當年終獎達到臨界點時,企業發放的越多,員工得到的就越少。這是為什么呢?如何避免這種情況呢?
年終獎適用稅率及計算方法
過渡期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和計算方法。根據164號文,計算居民年終獎的稅率表為“月稅率表”,具體如下:
從稅率表來看,年終獎的計稅方法非常簡單,根據上表核對第一步,確定稅率:12年終獎后的金額;第二步,應用公式:年終獎適用稅率扣除-速算;
比如,小明拿到年終獎10萬元,金額除以12等于8333.33,對應稅率為10%,那么應納稅額為10萬元,10%-210=9790元,210元。
避免年終獎的異常區間:
如上所述,按照上述七級稅率表計算的年終獎必須有七個臨界點。不管最低3000元,還應該有6個臨界點。在這些關鍵點上,每增加1美元,稅收將增加約1155元,而稅收將增加約8.8萬元。
如小明年終獎為3.6萬元,除以12等于3000元,對應稅率為3%,速算扣除為0,則小明個人所得稅為3.6萬元3%-0=1080元,小明年終獎金額為3.6萬元-1080=3.4920萬元。
不過,如果小明年終獎改為36600元,金額除以12即為3050元,上表中相應稅率將躍升至10%。如果快速扣除210元,小明的個人所得稅就變成36,600×10%-210=3,450元,到手金額為36,600-3,450=33,150元,比起3.6萬元的年終獎反而少了1770元的收入。
針對這六個關鍵點,可以總結出年終獎的“異常區間”。
因此,年終獎一旦落入這一“異常區間”,就意味著員工實際收到的金額低于按區間下限發放時收到的金額。如果年終獎接近異常區間,建議企業選擇“下限”額度發放年終獎。當然,如果真的屬于這個范圍,那就要看企業的選擇了。也許你可以簡單的在范圍的上限之外增加一些獎勵,也就是說,你真的進入了一個更高的等級!小編還寫了關于居民用電階梯電價怎么算,希望能幫到大家,感謝收看。
標簽: 年終獎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