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發空頭支票的處罰 空頭支票的處罰標準
支票因其流通性逐漸成為經濟活動中的主角。但是,使用支票時也會常常出現問題,比如開空頭支票。那么空頭支票的處罰標準是什么呢?
一、空頭支票罰款標準是怎樣的
什么是空頭支票?空頭支票是指當支票持有人要求付款時,出票人的合法支配存款無法支付票據金額的支票。票據法規定,支票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在付款人處的實際存款金額,即不得簽發空白支票,這要求出票人要保證在付款人的存款賬戶從簽發支票之日起至付款結束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支票金額。
國家法律規定,“簽發無預留簽名的支票,且不是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中國銀行人民及其分支機構將對空白支票的出票人進行處罰。逾期不繳納罰款的,可以采取按日加收3%罰款、并且要求銀行停止簽發支票、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等措施。持票人有權向出票人要求2%的賠償。另外,不同銀行會有其他不同的懲罰辦法。
二、空頭支票的防范措施
1、結合對客戶的了解和交易記錄來看客戶的誠信。誠信是當今商貿領域最大的問題之一。很多騙子通過一系列的偽裝,給人以重合同、講信用的假象。常見的訣竅是,在進行小額交易時,他們基本上強調信用,并以現金履行信用。幾筆小交易后,成為“老客戶”騙取信任,金額通常較大。如果發生這種情況,他們應該特別小心。
2.堅決拒絕接受遠期支票。《票據法》第91條規定:“支票見票即付,付款日期不得單獨記載。如果付款日期單獨記錄,則記錄無效。”所以,時間檢查本身是違法的,必須堅決拒絕時間檢查。
3.及時匯報。一旦發現收到的支票無法在銀行兌現且為“空白”支票,應及時向人民銀行辦事處和法律中心報告,以便及時在銀行進行處罰。
4.實時打折,防止時差。一般詐騙者在開支票的時候都做好了主人查詢的準備,出票人的賬戶有足夠的余額,但是當持票人貼現的時候發現余額不足就可能是騙子在玩“時滯”。通常情況下,提貨時間設定在上班時間附近,尤其是下午4點到5點,或者周五下午。欺詐者在離開銀行,工作之前將資金轉移到票務賬戶中,這樣開出的支票就不能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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